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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3月少年犯罪案例4则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07-3-9  浏览: 2499  评论: 0

模仿网络游戏 未成年人结帮抢劫

  2006年底,张某、袁某、刘某等5人,模仿网络游戏和武侠小说中的情节,结为“拜把兄弟”,之后纠集有劣迹的未成年人进入团伙实施犯罪,团伙成员不断壮大。在张、袁等人的组织下,团伙成员白天在市区学校周边敲诈勒索、抢劫学生财物,夜间便进入居民区盗窃电动自行车、撬盗商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获取不法利益供团伙成员共同消费。
  自去年12月以来,该团伙抢劫作案16起,抢得手机1部、小灵通2部及部分现金,盗窃作案20余起,盗得电动车9辆,电动自行车电瓶10多个。共获利4000余元。
  另据调查,为发展成员,张某等人还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胁迫未成年人加入该团伙,教唆新入伙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劫等行为,为团伙“找钱”,如不听命将遭殴打和砍杀。
  据该团伙成员交代,2月4日晚,他们在市区南二路一网吧抢劫一男青年,抢得小灵通一部、现金27元。当他们抢劫得手后,发现小灵通设有密码,便又坐车追上受害人,逼迫其说出小灵通密码后扬长而去。
  河北派出所副所长胡智勇说,该团伙的成员均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中大多为单亲家庭子女。胡智勇表示,在很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中,违法人多数是单亲家庭子女,这些未成年人由于生活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家长的关怀,导致他们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状况存在缺陷。在侦查中有的犯罪嫌疑人还表现出对法律知识的极度欠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的刑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家长对小孩的管理也从最初的粗暴管理或姑息纵容,直至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蚌埠连摧两个少年抢劫团伙 抓获嫌疑人11名
 
    近日,蚌埠警方一举摧毁二个抢劫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已破抢劫类案件9起。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黄某某、张某某、郁某、张某、周某某、杨某被刑拘。
    自今年1月以来,蚌埠市连续发生多起持刀抢劫案件。特别是在春节前后,一天发生几起持刀抢劫案。据多名受害人反映,该抢劫团伙成员数一般在5~7人之间,作案时团伙成员都手持刀具,以语言威胁和暴力手段实施抢劫,受害人如有不从,则对其进行殴打。该团伙大都选择在夜晚6时至次日凌晨之间,利用夜色掩护作案。民警经网上串并与实地走访,该类案件在该市已发生十余起。该市公安部门将该系列抢劫案列为蚌埠市挂牌案件侦破。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专案民警得知该团伙是由一群十几岁的少年组成。2月12日,民警在蹲守中抓获以李某为首的涉嫌抢劫犯罪团伙。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6岁,蚌埠市人)、陈某(男,16岁,蚌埠市人)、张某(男,15岁,宿州市人)、李某(男,15岁,怀远县人)、宋某(在逃)、周某(在逃)一伙,在2月11日19时许,在该市交通路中段一游戏机室,强行将正在玩游戏机的李某某带到淮河大坝,一顿拳打脚踢后,抢得李某某现金130余元后将其放走。办案人员经认真审理发现,该团伙与持刀抢劫团伙的作案手段不同,经分析,民警确信实施抢劫的嫌疑人仍未全部落网,还有一个团伙仍然在“行动”。
    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28日夜11时许,民警在该市延安小区将涉嫌抢劫的胡某某等7人一举擒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17岁,蚌埠市人)供认,2月28日晚22时许,胡与黄某某(男,15岁,蚌埠市人)、张某某(男,16岁,蚌埠市人)、郁某(男,15岁,蚌埠市人)、张某(男,15岁,蚌埠市人)、周某某(男,15岁,蚌埠市人)、杨某(男,18岁,蚌埠市人),在该市国强路百货区巷内发现受害人占某、刘某某后遂起歹念,持水果刀将受害人控制,殴打并威胁抢得占和刘现金410余元和一部手机。突审中,胡某某等还交代了在同一日他们连续抢劫三起的犯罪事实。经进一步查实,该团伙涉嫌的抢劫案已达8起,抢劫所得赃款赃物价值2万余元,有4名受害人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3京籍少年1小时持刀连抢5辆出租车

    近日,三名北京籍少年小武、小斌、小亮,因持刀抢劫多名出租车司机被公诉机关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记者注意到,这三名少年都曾经有过前科,并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经了解,记者得知,2004年1月,均还不满15岁的三个“小兄弟”曾经共同参与一起多名少年抢劫的案件,并被判处刑罚,当时小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小斌被判处一年七个月,小亮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然而,事隔两年之后,他们三人却因“重操旧业”,再次被带上了法庭。
    从检察机关的指控中,记者了解到, 2006年7月18日22时10分至23时20分,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经预谋后,他们先后以打车为名搭乘出租车,待行驶至僻静处实施抢劫的方式,连续持刀抢劫了五辆出租车,并从五名的哥处抢走人民币一千一百余元、手机四部(共价值人民币二百元)。小亮参与了其中的前两次抢劫,小武和小斌则参与了全部五次抢劫。在实施第五次抢劫后,他们被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抓获。据他们供述,三人“抢完一辆车后立即拦下一辆”,五次抢劫行为之间毫无间断。
    据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换新手机 初中生一晚上偷3副车牌勒索车主

    为了弄点钱买部新手机,一名还在上学的初中生一晚上盗窃了三副汽车牌照,并拨打电台的热线电话,谎称自己捡到了车牌,让“失主”与自己联系。日前,这名初中生涉嫌敲诈勒索被济南天桥警方治安拘留。
    3月3日晚上,济南市交通广播电台的热线电话骤然响起,一名自称李某的男子称自己捡到了三副汽车牌照,要求电台协助寻找失主。交通广播电台的主持人马上将这一信息向全市范围内广播出去。
    3月4日下午6点左右,其中一副牌照的失主董某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在电话中称:“你可以拿回你的车牌,不过要给我一些好处,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给我的手机充300元钱话费,二是向我的银行账户存450元现金。如果你答应了我的要求,那么今天晚上,咱们在某医院门口见面,我把车牌还给你。”放下电话,董某越想越蹊跷,觉得李某并不是“好心人”,而是对自己进行敲诈勒索。董某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天桥区泺口派出所民警了解案情后,让董某假装同意李某的要求,按时到约好的地点见面,而民警则在医院周围布下了埋伏。当晚7点30分左右,一名少年手拿一副车牌与早已等候多时的董某“接上了头”,埋伏在周围的民警立即将少年带回派出所。
    民警得知这名少年李某与在济南打工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李某称,他的手机又旧又破,让父母换一个又没有得到允许,于是就想弄点钱买部新手机。3月3日晚上,做完功课的李某外出散步,走到一个停车场时,见无人看管,将一辆轿车的车牌拆下来,迅速离开现场。当晚,他又在不同地点盗窃两副汽车牌照。随后,他就给电台打电话,自编自导了这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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