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中   党  支  部   警钟长鸣

   

部分干部腐败案例 

贪图小利收受贿赂

  1999年2月,某银行北京管理部原总经理汤伯平,在负责审批三家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人民币1.9亿元的过程中,接受请托,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轻率同意发放贷款,致使巨额公共财产被骗;其先后2次收受蔡某(已判刑)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万元。2002年10月,汤伯平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万元。

  市纪委公示的材料称,汤伯平作为一名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为了区区8万元锒铛入狱,其中缘由令人深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汤伯平在思想上对一些腐败现象习以为常,放松了警惕,将自身职责和公共财产安全抛诸脑后,认为收下的钱是“朋友”为感谢自己帮忙表示的一点“小意思”,却走上了犯罪道路。

  医生侵吞病人救命钱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原主任石巧玲,于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利用负责办理患者出院结账工作的职务便利,变造或伪造该院住院医疗预收金退款书达1081张;而后,指使被她收买的同伙陈玉梅(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等人以病人或病人家属的身份,持变造的退款书,在本院住院处骗取并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920余万元;石还于1999年7月至12月期间,擅自决定将公款人民币377.6万元挪做他用。被单位发现后,部分退回,其中的人民币177.6万元,拒不交待去向,而将此款非法侵吞。

  案发后,她拒不认罪。2002年7月,石巧玲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市纪委称,石巧玲贪污的钱大多是住院癌症患者的住院费或住院押金。

  为欲所累 情妇举报露面目

  原宣武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侯培铎,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于2003年12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侯培铎于1998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以买房缺钱为名收受张某人民币5万元。1997年至2000年8月间,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电话通话费、安装费和入网费共计人民币1.48万余元。

  侯培铎案件暴露于情妇之间的争风吃醋。侯妻身体不好,侯找了个保姆秦某来照顾她。很快,侯便与秦非法同居,时间长达十年之久,在此期间,秦某为侯生下一女。此后秦某出国,侯培铎又找来新的保姆蒋某,二人又非法同居二年。2002年,秦某回国后发现侯与蒋某同居,一怒之下将侯举报,一贯“表现良好”的侯培铎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

    特殊岗位侵吞病人救命钱

  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石巧玲,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于2002年7月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石巧玲利用负责办理患者出院结账工作的职务便利,变造或伪造该院住院医疗预收金退款书达1081张。而后,指使被她收买的同伙陈某等人以病人或病人家属的身份,持变造的退款书在本院住院处骗取并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920余万元。

  狼狈为奸主任会计吞公款

  原通州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销售部主任周少华和会计丁履琪,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14年。

  周少华、丁履琪采取加价虚开假发票、虚假公证赠与、伪造虚假房屋转让协议等手段,共同或单独骗取、侵吞公款,数额分别为人民币202万元和186.55万元。为他人谋取提前结工程款、低价购房等利益,共同或单独受贿,数额分别为人民币12.74万元和11.86万元,共同挪用公款人民币121.77万元,作为个人集资款或者购买商品房后出租获利。  


                                 

                                 返回上页                                

  

Copyright  2002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第一一四中学党支部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