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一四中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政干部组成民学习中心组,定期进行学习和研讨。

二.       时间:

隔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次45分钟以上。

三.       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以及政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等有关知识。

四.       要求:

1.            保证时间,按时参加,建立考勤薄,认真考勤。

2.            学习时间,认真笔记,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3.            讨论中积极发言,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            每学期末,每人写一份学习论文或总结;支部收阅干部学习笔记。

五.       学习方法:

以自学为主,在自学的基础上开展讨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找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使学习成果在学校工作中体现出来。                     

 

 

(二)党政工作例会制度

一、      会议制度:

1.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定期召开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2.           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

二、      议事规则:

1.           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决定。

2.           重要问题:

A.         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

B.         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

C.         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为加强领导班子自我都督,随着克服缺点和不良作风,每年中层以上干部和党员各过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   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学习选定的材料,学习中央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论述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明确目的,端正态度。

三、   民主生活会上每个人都要畅所欲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   民主生活会上,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改正缺点和错误,当好群众的公仆。

五、   提倡同志之间经常谈心,开展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增强团结。

六、   民主生活会要有纪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四)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一.       目的:

没有都督的权力,是产生腐败的原因之一,民主评议干部是对实行自下而上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二.       时间:

每年对中层以上干部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三.       评议程序:

1.            干部在教职工大会或在每学年末校级干部考核时向全体教职工做述职报告。

2.            教职工分组对干部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            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            向干部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            向群众呈报干部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四.       进行评议干部工作小结。

五.       评议干部由评议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评议小组由党、政、工、团及教代会部分代表(或工会委员)组成。

 

(五)校长报告工作制度

一.   目的:为了使学校法人代表正确行使权力,使全体干部、教职工提高民主参政、议政能力以及主人翁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   时间:每年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报告一至二次。

三.   报告内容:

a)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决定情况。

b)      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的部署的情况。

c)      重大改革方案、干部的使用和从事的安排情况。

d)      教育教学和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e)      对教职工的奖惩、教师队伍的建设情况。

f)       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

g)      教职工的生活福利、结构工资方案情况。

h)      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i)        需要行政会审议、讨论的其他工作等情况。

 

 

(六)重大问题请求报告制度

1.        每位干部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2.        每位成员应维护党支部的集体领导,维护“校长负责制”,遇有重大情况需请示、汇报,不擅自作主。

3.        学校决定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研究、讨论,实施之前报告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学校发生重大问题,如时间允许,一定要先请示呈报,待上级指示后再进行处理;如情况紧急,也应边处理边报告,并在事后向上级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也不得拖延迟报。

                   

(七)廉政、勤政制度

1.        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仆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2.        发扬党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3.        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4.        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5.        在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受礼,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6.        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7.        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        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八)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   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关心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   设立校长、书记接待日制度,接待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公布联系电话,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改进学校工作。

三.   每位干部要分工联系一个年级或教研组、联系一处室,深入一个班级,参加他们的活动、会议,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   教职工本人和家中遇有困难,干部必须亲访、看望,并千方百计地为其排忧解难。

     

 

(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实依法治校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制度范围内容:

  (一).学校党支部和校行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1.与工作同时研究安排,在校规划、工作计划中列为重要专项。

    2.每年进行两次专题学习教育、两次研究、两次评议、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3.对违法违纪大事要责成专人协助上级追查并严肃处理。

  (二)党支部书记、校长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1.中央和上级的精神必须及时传达,上述(一)中所列各项必须全面主持安排。

    2.及时掌握本校情况,掌握政策,把准方向,防止偏差。

3.严格坚持本校民主集中制的“六议”制度和财务工作的四条准则。

(三)副校长、支部委员和各处室正副主任负分管之责。

    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行政工作、思想工作、廉政工作同时做好。

    2.在全面负责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本部门的纠风工作。

    3.及时向书记、校长汇报情况,对上负责与对工作负责统一。

    (四).党支部监察、宣传、保卫委员,校监察员、审纪员对主管上级负责与对学校负责统一。

    1.及时做好多种形式的法制、党风、廉政日常宣传。

    2.经常检查校各部门特别是党员干部执法、廉政状况。

    3.完成上级和校长、书记交办的调查、反映、汇报违法违纪事件。

    二.严格制度,严肃法纪:

    1.书记、校长失职造成本校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接受上级的处理,并视情况在支委会、支部大会、校务会、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中检查。

    2.全体党员干部失职造成的违法违纪事件,视情况处理。

    三.奖励廉政典型和举报有功人员,加重处理打击报复事件。

 

(十)干部行为规范

1、带头学习,严格按“三讲”(讲政治、 讲学习、

讲正气)、“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严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约束自己。

  2、带头遵纪守法、守规。坚持领导班子建设的“八项制度”,即: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廉洁勤政制度、干部述职和校长报告工作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3、带头勤政。落实市发“三个意见”要求,守职尽责;  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校内民主集中制的“六议”程序:即书记校长议事、党政工议事、行政会议事、“三长”、“两员”议事、教代会议事、全体教职工议事。

  4、厉行廉政。严格按财物管理法规办事。坚持校内经济生活“五条准则”,即:

  (1)、主事和理财绝对分开,禁止小金柜;

  (2)、重要开支须经主管、审核、经手三人签字方可入账;

  (3)、拒贿、拒回扣,或变性为对学校的折让、优惠;

  (4)、谢绝不了的“贿”、“扣”、“礼”等一律登记上交入账。

  (5)、设立兼职监察员,财物分开,定期向教代会报告。

  5、带头维护团结,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并重。

  6、带头遵守师德规范,模范执行学校师德禁忌规定:

  (1)、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伤害学生身心。

  (2)、忌歧视、讽刺、谩骂、伤害学生人格和自尊心。

  (3)、忌衣着不整、言语粗俗、行为不端、有损师表。

  (4)、忌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5)、忌学生有错迁怒学生家长、训斥家长或向家长提不适当要求。

  (6)、忌接受有损教师形象和威信的学生或家长礼物。

  (7)、忌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乱停课。

  (8)、忌内外无别,在学生和学生家长中宣扬教师间的内部矛盾或争执。

  (9)、忌在教学场所、办公场合(特别是有学生或学生家长在场时)吵闹不休。

  (10)、忌个人意见或要求不能满足时,在工作中“找齐”。

  (11)、忌用各种理由罚没学生款。

  (12)、忌自定标准乱收费、乱发钱物。

  (13)、忌在经济活动中以各种理由收取回扣。

 

(十一)政治学习制度

一.   学习时间:

1.          校中心组:隔周一次集中学习,每次45分钟以上。

2.          党员:隔次组织活动进行学习一次,每次45分钟以上。

3.          教职工:隔周周五进行政治学习。每次40分钟以上。

二.   学习要求:

1.          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          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

3.          各种学习主讲人均要提前做好准备。

4.          参加学习人员要做到专心学习,认真做学习笔记。

5.          学校要保证时间、内容、主讲人等安排。

 

(十二)政治思想工作制度

一.   建立健全学校政治思想网络,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到思想工作人人做,干部、党员带头做。

二.   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党政工团政治思想工作联席会。分析教职工思想状况,做到随时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每次会议有主题,会后有决议。

三.   建立健全党员政治思想工作责任区制度及支部总结责任区工作制度。负责人要随时了解所负责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情况,定期汇报,做到有纪录,有总结。

 

 (十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时间:

1.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每年进行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3.        每年进行党员民主生活会一至二次。

4.        每年进行党课教育一至二次。

二.要求:

1.        会前做好准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写好发言讲稿或发言提纲。

2.        认真听取别人发言,做好有关笔记、纪录等。

 

(十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所以务必制度健全,开展好评议活动。

六.       时间:每年对全校党员进行群众民主评议一至二次。

七.       评议程序:

1.            党员在年级会或教研组会上进行工作总结。

2.            教职工对党员全面表现(或专题)进行量化评议,肯定成绩,提出缺点和问题。

3.            汇总群众评议情况。

4.            向党员反馈群众评议结果。

5.            向群众呈报党员对群众评议意见的反映和态度。

八.       进行评议工作小结。

九.       评议党员由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群众评议小组可由党教代会群众代表(或工会中群众委员)组成。

 

(十五)责任区制度

一.   每年由支部确定并公布党员责任区及责任人。

二.   党员对责任区内确定重点联系人和一般联系人。做到责任区内党员人人有联系人,群众人人有负责的党员。

三.   党员对联系人要定期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做到及时帮助和指导。

四.   对联系人要多关心、多帮助,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重要工作安排,做好责任区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   对群众思想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党支部和校领导反馈,并对如何做好有关思想工作出谋献策。

六.   党支部每年要对责任区工作总结一次。

 

(十六)党组织“争优创先”制度

1.        支部每年年初布置支部和党员“争优创先”工作,支部及党员要制定出“争优创先”计划。

2.        年度末结合支部评估工作和学年末年度考核评出区、校优秀党员若干名(按上级及学校规定的比例);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上报校支部工作总结,参加区优秀党支部的评比。

3.        对每次评比并被上级批准的区和区系统优秀党员以及评选出来的校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并通过学校网站、橱窗进行宣传。